中国户外广告协会,是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经纪公司)、广告(市场)调查机构、广告设备器材供应机构等经营单位,以及地方性广告行业组织、广告教学及研究机构等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中国户外广告协会章程》规定,中国户外广告协会的宗旨为:紧密围绕“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制定标准、规范行为”的基本职能开展业务工作,并加强与其他广告及相关行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会员可享受的优先权:

 

(一)广告发布前合法性咨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广告相关法律法规,帮助企业鉴别特定广告中的涉嫌违法内容,从而减少违法风险,提高发布质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会员可享受免费电话咨询服务。

(二)预警服务。第一时间将监测到的涉嫌违法违规广告先行向媒体会员单位发出提示性预警,帮助会员降低被处罚的风险。

(三)优先参与研究、制定行业规范、自律公约,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优先户外广告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四)根据副会长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的需求,为其提供广告法律法规培训。

(五)广告业标准。开展广告业标准的研究起草、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会员优先参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起草工作,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宣贯工作

(六)会员宣传。在中国户外广告协会官网上发布会员信息,展示、宣传会员品牌形象(设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普通会员单位不同宣传版块),向全社会进行推广和宣传。

(七)资源推介。为促进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代言人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搭建平台,向广告主、广告媒体推荐优质会员广告企业。利用中国户外广告协会会员管理服务系统(会员中心)、中国户外广告协会网站等数字信息平台,为会员间的业务交流与合作及资源推介与共享提供支持。

(八)品牌活动。通过举办中国户外广告节、中国户外广告论坛等活动,推广先进的广告制作技术、设备、材料、工艺,推动广告企业加强广告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充分利用中国广告金鼎奖专业奖项平台,促进我国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水平不断提高。会员可享受:

1.优先参加中国户外广告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2.优先被选择为中国户外广告协会业务项目合作单位;

3.优先被聘请为中国户外广告协会主办的各项活动的专家、评委;

4.优先被推荐为中国户外广告协会主办的各类培训、论坛、讲座的演讲嘉宾;

(九)行业培训。开展多层次行业培训、学术研究。从市场主体出发,针对广告经营单位、广告主、广告发布媒体和广告代言人开展不同层面的专业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会员及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和法律素养。

(十)信息服务。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动态、活动等相关信息

(十一)国际交流合作。扩大会员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提升本土广告的创意水平。会员优先参加出国考察学习和行业交流活动

 

附则

(一)本会员服务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中国户外广告协会将定期征求会员单位意见,并根据会员意见对提供服务的具体条款进行修改,最大限度满足会员需求。

(三)会员服务的具体措施由中国户外广告协会负责解释。